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印发〈聊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围绕党史史志业务工作,聚焦宪法、党内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宪法教育,培训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加强宪法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结合纪律作风整顿行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
(二)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普法内容。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围绕依法规范推进修志、读志、用志,开展“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志鉴修编”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赠阅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推进依法治志、依法修志工作规范化。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1.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半年至少学习1次。主要负责人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责任科室:院办公室)
2.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普法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主题党日、专家授课、网上参与答题考试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宪法、党史法规等内容的知识学习。(责任科室:院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3.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学法考法,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开展集中学法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党支部)
(二)全面加强普法
1.院办公室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知识培训。(责任科室:院办公室)
2.结合“宪法宣传月”“三遍访”民情书记服务队进行普法宣传,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更好了解法律法规。(责任科室:院办公室、党支部)
3.加大媒体普法宣传,要通过“中共聊城历史网”“聊城党史史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科室:文献信息科)
附件:市委党史研究院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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