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聊城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酝酿、院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7月17日,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聊城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机关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二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和计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了第二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介绍了候选人情况。根据《选举办法》,出席大会的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二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尹彦超等5名同志全票当选。
同日,第二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支委委员进行分工。会议表示,新一届院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将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院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狠抓党建任务落实,不断推进院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创建模范机关发挥组织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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