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进行的坡里整党和柳林整党,是发生在聊城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根据战争形势的需要,当时聊城的中共组织归属晋冀鲁豫中央局下辖的冀鲁豫区的六、九地委和冀南区的一、二地委领导。这次整党,是在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的。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各解放区土改经验,指出大部分地区土改不彻底,原因是指导土改的政策不彻底、党内不纯、官僚主义。决定在各解放区普遍彻底平分土地。为适应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向彻底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政策的历史转变,决定在解放区普遍进行整顿党的队伍,制裁一切反对与阻碍土地改革的分子。认为纯洁党的组织,整编党的队伍,是解决土地问题和支援长期作战一个决定性的环节。
全国土地会议后,晋冀鲁豫中央局于1947年10月2日至12月26日在河北省武安县冶陶召开边区土地会议。中央局、军区、边区政府及所辖冀南、太行、太岳、冀鲁豫各区的县、团以上干部1700多人到会。会议听取了各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的情况汇报,传达了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决定发动与会人员开展整党运动,进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判地主、富农思想,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整顿党的队伍。
整党运动的内容是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又称“三查三整”。在思想上,主要是充分认识国民党的反动面目,不能抱任何和平幻想,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共产党员必须站稳阶级立场,与地主富农划清界限,在农村树立贫下中农的优势。同时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坚定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思想。党的干部不得侵占农民斗争的胜利果实,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组织上,要清除混入党内的地主、富农分子、流氓分子和其他阶级异己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改变基层组织的成分,使党支部的领导权掌握在贫雇农手里。对县以上领导干部实行适当回避交流。在作风上,要清算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以及吃喝贪占和欺压群众的恶霸作风。整党是以集中形式进行的。
1948年1月7日,冀鲁豫区党委在黄河北蒋店召开全区整党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全国土地会议和中央局冶陶土地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分3期整党,每期3个月。
1948年1月15日至3月19日,根据冀鲁豫区党委的统一安排,冀鲁豫六、九地委及区党委直属机关、军区机关,在阳谷县坡里(分驻附近村庄)进行了第一期整党。区党委书记潘复生、宣传部长申云浦、公安局长万晓塘、行署副主任韩哲一等主持领导这期整党。六、九地委参加这期整党的人员除地、县、区级干部(不含坚持正常工作的干部)外,小区主任和工作人员中的贫农成分、联系群众、作风正派者亦被吸收参加。另外,每县都邀请贫雇农10至20名为顾问。冀鲁豫六、九地委分别有1194名和652名干部参加。这期整党大体经过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整党动员大会,由潘复生传达全国土地会议和冶陶土地会议精神,宣布整党的方针、内容和方法,要求端正态度,提高对整党的认识。与会党员在学习文件、联系实际、提高对整党认识的基础上,摆材料、翻思想、翻作风,由典型分析、重点分析进入个人分析,进行反省检讨,写出书面反省材料。这一阶段大体于2月14日结束。第二阶段,学习研究政策,主要是学习讨论党的土地政策和划分阶级的政策规定,检查前段土改复查中的问题。这一阶段大体从2月14日开始,至24日结束。第三阶段,对每个党员干部进行鉴定,自报公议,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3月18日,以地委为单位进行整党总结,六、九地委书记谢鑫鹤、陆凤翔分别对六、九地委的整党情况作了总结报告。在这期整党中,六地委被开除党籍的有112人,占到会人数的9.3%;受纪律处分的392人,占到会人数的33%。九地委被开除党籍的85人,占到会人数的13.15%;受纪律处分的325人,占到会人员的50.31%。这期整党对增强党性,纯洁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促进土改,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整党中,也出现了“贫雇农顾问团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左”的口号,对党员的组织处分过重、处理面过宽的情况,“左”的错误也是明显的。
与此同时,1948年1月7日至2月25日,冀南一地委在柳林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进行整党。会议贯彻全国土地会议和冶陶土地会议精神,所属各县(市)、区除留少数党员干部在机关负责日常工作外,绝大多数干部参加了会议,到会党员1684人。会议的中心任务是解决党内组织不纯、作风不纯和土地改革中的问题。为搞好这次整党,成立了大会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办公室。会议开始阶段是集中精力学习,奠定搞好整党的思想基础。地委书记韩宁夫传达了冶陶土地会议精神,副书记高志学讲了参加冶陶土地会议的感受体会。经集中学习后,韩宁夫代表地委反省检讨工作,并联系实际作进一步启发动员。在学习讨论、提高对整党的自觉性的基础上,转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每个党员回忆个人的历史,入党以来的思想变化过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特别是土改中的表现。许多党员主动找人谈心交心,争取别人的帮助,有的彻夜不眠,思考自己为什么犯错误,怎样认识和改正错误。通过自我检查、小组帮助,系统地清理自己的立场、观点、思想作风,许多党员思想上有了新的飞跃。整党的最后阶段是组织处理和总结,由于对党内不纯的问题估计偏重,处分时失之过严,到会党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540人,处分面33.72%。柳林整党后,一地委所属各县于4月份以县为单位对未参加此次整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整党补课。当时,隶属冀南二地委的高唐县、区两级党政干部共96名,也于2月份集中到夏津,参加了为期45天的整党。
这期整党中,由于土改复查以来发展起来的“左”的思想没有彻底清除,产生了分析批判中界限不清的问题。如对批评土改复查中“左”的做法,同反对土改没有严格区别;对有意无意做过有利地主家庭和亲友的事,同地富立场、地富思想没有严格区别清楚;对地富成分和本人表现两者没有严格加以区别。批判中界限不清,导致定性过重,以致许多地主、富农出身的党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被戴上地主思想甚至阶级异己分子的帽子,在组织处理时作出过重或错误的处理,使这些同志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挫伤了积极性。
第一期整党结束不久,中共中央于1948年3月22日发出《关于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纠正土改、整党工作中的“左”的偏向。晋冀鲁豫中央局于4月召开会议,提出迅速纠正“左”的错误。冀鲁豫区党委于4月17日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针对一期整党组织处理面过宽过重的偏向,决定对受处分的人重新进行复议,并要求各地于8月底复议完毕。5月8日区党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整党复议问题的指示信。区党委和各地委从6月到8月抓紧进行复议工作。本着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批判错误,对错误采取弄清是非、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及治病救人和思想教育为主的精神,作出几项具体规定:对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必须开除党籍;对有错误但反省好的减轻处分或不予处分;对不够党员条件的,不应一律开除,可予留党察看;对生活问题上的错误减轻处分或不予处分。经复议,前段整党中干部受到错误处理的问题得到纠正,解除了他们的思想包狱,达到了巩固整党成绩,提高干部思想觉悟的目的。在对受处分的干部进行甄别复议过程中,重申整党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以思想教育为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划清阶级界限和思想界限。对错误采取分析态度,弄清是非、分清责任、区别对待,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批判错误。复议工作8月底基本结束,大多数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被取消或减轻了处分。受处分的比例大为下降,如冀鲁豫九地委由50.31%,降为22.07%。从而使整党成果得以巩固,也为以后整党提供了经验。
第一期的坡里整党和柳林整党结束后,各地又分别在不同地点和时间进行了第二、三批整党,主要对象是区以下干部,由于接受一期整党的经验教训,后来的整党采取了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让干部自觉进行检查,不逼不追,不深究个人私生活问题,做到既弄清是非,又团结同志,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农村也进行了整党,各地委根据区党委宣传部的通知,以县为单位,都相继开办了村干训练班,每期15至20天,内容以整党和民主教育、政策教育为主,结合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要求初步划清思想界限、政策界限,提高认识,解除顾虑,端正思想,转变作风,团结群众,为秋后整党、民主建设、结束土改作准备。各县大都举办了2至5期培训班,每期100至300人不等,个别的达500人。在训练中,充分肯定成绩,弄清是非,分清责任,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的政策有了底,因怕挨整躺下不干的现象基本消除。受训人员回村后,在宣传政策、稳定群众情绪上起了积极作用。整个整党运动于1948年底基本结束。
1948年的整党,是结合土改,在解放战争中进行的。整党推动了土改,土改检验了整党。在土改中,党组织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老区、半老区和新区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政策,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从而安定了人心,恢复了生产,稳定了社会秩序。
通过整党,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普遍提高,学会了阶级分析方法,树立了群众观点和政策观念,增强了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信心,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的关系,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土改和整党中,各级党组织把吸收经过考验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巩固土改成果的重要环节,使党的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在以后的解放战争中,大批党员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领大群众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为夺取全国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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