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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本家族墓

发布时间:2024/1/30  信息来源:聊城党史史志网    浏览次数:3981

张本家族墓位于东阿县铜城街道张大人集村,明代户部尚书张本的家族墓地,2013年10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本(1366-1431),字致中,明洪武年间,自国子生授江都知县。燕王朱棣南下,张本开城迎降,升扬州知府,继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永乐四年(1406)召工部左侍郎。永乐七年(1409)为刑部右侍郎,督北河航运。在任上,不畏权贵,敢于打击豪右奸臣,还亲自到北河视察工作,保证了漕运的通畅,由于政绩出色、清正廉洁,深受明成祖和太子的赞赏,清康熙《张秋志》中有记载。仁宗继位,拜南京兵部尚书,兼理掌督查院。宣德四年(1429)兼太子宾客。张本一生为官清正,时号“穷张”,连明成祖都知道他的这种习惯。据《明史》记载:“明成祖宴近臣,每人面前一案银器,用毕就赐给近臣,唯独张本案设陶器。明成祖说:“卿号‘穷张’,银器无所用。”宣德六年(1431)张本死于任上,家中竟拿不出埋葬费用,朝廷赐赙三万缗,厚加安葬。

张本家族墓神道

该墓地南北长约60米,东西宽20米,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墓表、石坊、石羊、石人、石虎等分别置于墓前和神道的两侧,至今保护完好。墓表为八棱石柱,柱上端各刻一望天猴,通高235厘米。石坊柱为八棱,莲花柱础,柱上端雕刻莲花球状。门楣中央楷书阳刻“张氏之茔”四字,款为宣德六年(1431)秋月吉日立,通高265厘米,宽224厘米。石人2尊,一文一武,站像、着冠、环目闭嘴,清秀端庄。两石人尺寸相同,身长134厘米,高79厘米。石虎1对,坐式,竖耳,眼球外突,四爪肥大,身高110厘米。

“文化大革命”期间,张本与其父张从善的墓地遭到破坏,墓室结构不详。在两墓葬中出土汉白玉石质墓志铭各1盒,正方形,长宽均为58厘米,厚8厘米。志盖阴刻篆书4行,19字,为“故资政大夫兵部尚书兼太子宾客张公墓志铭”。志文阴刻楷书41行,满行42字,共1103字,杨士奇撰文,陈敬宗书丹。墓前立有明《张本夫人诰命碑》和《兵部尚书张本神道碑》2通。


(研究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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