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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发布时间:2024/4/9  信息来源:聊城党史史志网    浏览次数:1703

自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紧密结合聊城实际,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进新时代党史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条例》学习深入有序开展

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院领导班子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全文,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通知方案,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形成工作合力。

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力求《条例》学习全覆盖。院领导班子带头,采取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确保逢集体学习、集中会议必学《条例》。此外,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提升全院党员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素养。

广泛宣传阐释,营造浓厚党史学习教育氛围

我院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阐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条例》宣传,在聊城党史史志网和“聊城党史史志”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第一时间转发《条例》全文及相关通知、新闻稿、解读文章等,广泛传播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在市人民公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发放相关书籍和宣传册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党史学习教育覆盖更广泛的群体,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院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收集整理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做好阐释解读工作。通过撰写研究阐释文章、讲授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化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原则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理解。同时,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拓展地方党史研究的方法和路径,申报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背景下聊城地方党史研究的“五化”探索——以开展鲁西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研究为例》被聊城市委改革办列为全市重点改革项目。

全面推动工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党史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我院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并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持续推进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志鉴编修、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党史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收集挖掘党史资料,全面梳理汇总文献材料,开展鲁西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和孔繁森党纪观相关研究;二是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基地调研,对聊城市现有省市两级党史教育基地进行排查,计划开展对省市两级党史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情况和红色资源挖掘利用赋能乡村振兴的调研;三是不断深化党史理论研究,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聊城历史大事记》(1998.4-2012.11)、《中国共产党聊城历史大事记》(2012.11-2022.12)、《聊城廉洁故事教育读本》等聊城党史基本著作和相关书籍编写与修改工作,并围绕聊城党史理论和实践相关内容积极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社科研究课题3个;四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常态化长期性进行中共党史、山东党史和聊城地方党史的宣传教育,并组织110余名政治素质硬、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完成任务好的党史宣传宣讲骨干组建聊城市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力图广泛开展党史宣讲。

下一步,聊城市委党史研究院将持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担负起党史史志部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党史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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