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茌平县振兴街道李孝堂村东南,新石器时代至商代遗址,2013年10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于1974年被发现,遗址中部略高于四周,东西长约96米,南北宽93米,面积8900平方米,文化层厚约3米,表面散布大量龙山文化至汉代的陶片,文化遗存十分丰富。遗址的器形种类较多,有器盖、碗、罐、鬲、豆、骨凿、骨锥、蚌镰、打制石镞及黑陶口沿、器底等,其中不乏细泥磨光薄壁的黑陶杯、盆等陶器,陶质大部分为细泥黑陶,有少数夹砂陶,纹饰主要有绳纹、方格纹、篮纹及弦纹等,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根据器物形制和装饰风格分析,李孝堂遗址的龙山文化遗存属于龙山文化晚期。遗址中发现的岳石文化遗存较少,常见的陶器有罐和盆。商代文化相当丰富,时间从二里岗上层延续到殷墟晚期。
李孝堂遗址的发现,对研究鲁西地区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面貌以及商周文化和中原地区的关系等,提供了丰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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